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法合作举办面向中国公民的教育教学活动。这种办学形式日益受到考生和家长的关注,因为它提供了一个除国内读大学和出国留学之外的第三条道路。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到底是什么意思呢?本文将详细解析中外办学的八种主要形式,让大家对其有更清晰的认识。

中外办学分为院校型和非院校型合作

中外合作办学的形式可以分为院校型和非院校型合作。院校型合作如成立独立的中外合作大学,或者在国内院校内设置中外合作学院。这类中外办学形式比较容易理解,代表院校有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等。非院校型合作则指国内外院校就某专业领域进行项目合作,如上海交通大学与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开展的工商管理硕士项目。

中外办学培养模式有多种选择

中外合作办学在培养模式上有多种选择。最常见的是“2+2”“3+1”“1+3”等分段式培养,学生可在国内外学校分段学习。还有“4+0”全国内培养模式,课程和教学模式与外校对齐。部分院校采用混合模式,让学生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分段式或全国内培养。

中外办学分为计划内和计划外招生

中外合作办学分为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计划内和自主招生的计划外。计划内中外办学录取需参加高考填报志愿。计划外招生则独立招生,有的项目可仅获取国外学历。因此学生和家长需谨慎选择,确认项目批准情况以及最终可获得的证书。

中外办学毕业证书类型因项目而异

中外合作办学毕业后颁发证书的方式有所不同。最常见的是同时获取国内外双证书。还有只取得国内证书,或只取得国外证书的情况。部分项目毕业后,学生仅能获得国外高校提供的证明材料。因此在选择时一定要确认好毕业后可获得的证书种类。

选择中外办学要谨慎考量多方面情况

选择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时一定要谨慎,注意项目是否获得教育部认可,确认招生简章细则,考量学校和专业的实力等。可以询问相关院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了解学校风气、教学资源等信息。还要评估自己的语言基础、自控力、经济实力等是否匹配。

中外办学更适合满足部分条件的学生

中外合作办学适合英语基础扎实、自控力较强、有海外深造打算的学生。因为中外办学对语言有较高要求,课业压力也较大。如果英语水平一般,很难适应其教学进度。中外办学还需要一定经济实力支撑,且可作为出国留学的过渡。

2018年教育部停办部分中外办学机构与项目

2018年6月,教育部批准终止了234家问题严重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这些机构和项目存在严重招生违规、长期无法开展正常教学等问题。教育部采取了轮评估和退出机制,及时清退这些劣质中外办学项目,确保办学质量。

中外合作办学形式多样,根据办学主体、培养模式、招生类型等可以分为八类,考生和家长需要清晰了解其区别,谨慎选择适合自己的中外合作项目。但2018年起教育部清退了部分劣质中外办学项目,考生选择时更需要审慎。